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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三家民营医院为全市困难职工实施医疗救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3日 来源:


            关于联合三家民营医院
         为全市困难职工实施医疗救助的通知

各镇(场、园、区)工会,市属街道工会,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工会,市直管企事业工会以及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按照省、市精准扶贫工作的总体部署,市总工会、市卫计委紧扣民生保障,强化部门协作,联合湖北脑血管病医院、仙桃市第三人民医院、仙桃爱尔眼科医院开展医疗救助活动,切实解决部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一、救助对象
1.城乡低保人员;
2.全市精准扶贫对象;
3.已进入市总工会帮扶管理系统内的城镇困难职工;
4.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收入标准(1400元)的困难群众。
以上四类救助对象仅限参加了仙桃市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
二、救助项目
湖北脑血管医院救助手术20台,其中脑外10台、泌外10台。
仙桃市第三人民医院救助手术20台,其中普外10台、妇科10台。
仙桃爱尔眼科医院救助手术200台,其中白内障手术100台、翼状手术100台。
三家医院主要对救助对象医保报销之后的个人自付部分(包括政策外的自付部分)予以免费;市总工会对每一名救助对象给予200-500元的住院生活补助。
三、申报程序
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须持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低保证,村居提供的收入证明,二级(及以上)医院的病历及诊断报告,到市总工会(一楼)职工服务中心申报,再由市卫计委组织三家医院专家进行审核确认,申报审核确认必须在1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危重病人即到即办。
四、有关事项
1.医疗救助起止时间:2017年5月10日至2017年10月31日。
2.组织发动。各基层工会组织和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医疗救助工作,通过精准摸排让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体享受这一优惠政策。
3.相关要求。此次救助活动要本着精准施助的原则,切实为一部分看不起病的困难群众解除疾病的困扰,市总工会、市卫计委要加强组织督办,确保受救助群众能享受到免费的优质高效医疗服务。


   仙桃市总工会      仙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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