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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8日 来源:仙桃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仍然艰巨。为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现通告如下:

一、每名市民要继续强化疫情防控意识,加强个人防护,继续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注意饮食安全,生熟分开、煮熟煮透,使用公筷公勺。

二、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前往的,请提前了解当地防控要求并做好个人防护。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要第一时间、如实、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宾馆报备相关情况,主动配合各镇办疫情防控指挥部落实排查、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瞒报、谎报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市疾控中心咨询热线(0728-3324101)。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餐厅、宾馆、农贸市场、旅游景点、商场、超市、车站、医疗机构等疫情防控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整治、通风消杀,对所有进入人员必须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距”管理,对不能出示健康码的老年人和无智能手机者,进入时安排专人详细登记相关信息。

四、岁末年初,各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强婚丧喜庆、会议会餐等群体性聚餐活动的疫情防控,合理安排场地,控制人员数量,加强通风换气,防止群体性聚餐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保障市民身体健康。

五、各地、各部门、各级各类单位和场所要落实“四方责任”,严格落实多点触发预警工作要求,落实专人,完善工作制度,严格工作流程,及时报告达到触发标准的事件,发出预警触发点在发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呕吐、腹泻等症状病例时,及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留观、转诊和排查。

六、市民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各级各类学校、校外培训机构、托幼机构要督促发热师生员工到发热门诊排查,并严格执行因病缺勤师生员工必须持医院诊断证明,病愈后方可返岗或入学的措施。

七、住院患者确需陪护的宜安排1人固定陪护,须身体健康、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其他相关流行病学接触史,按规定进行核酸筛查及健康监测,不得串病室和聚集,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病区。

八、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取消住院探视,提倡电话、视频等方式探视。禁止快递、外卖等人员进入医院诊疗区域。

九、邮政快递物流行业各类场所、运输车辆等要经常通风,每天进行全面消杀。对国际邮件快递要进行集中消杀,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邮件快递要进行严格消杀,严禁未经消杀的物品进入流通环节。

为了确保您和家人的安全,希望您能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仙桃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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