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荷包金融案退赔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3日 来源: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 0305 执 12309 号
本案待退赔集资参与人:
本院依据(2023)粤 03 刑终 1762 号刑事裁定,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王天宇等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一案(“荷包金融”平台案),现启动案款退赔工作。涉案待退赔总金额为 5872212505.41 元,待退赔集资参与人为 278807 人,本次发放案款为 112706852 元,按1.92%的退赔比例发放给上述集资参与人。
现以公告形式通知集资参与人办理领款手续,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登录微信小程序“深圳数字法庭”,实名验证通过后,进入“更多功能-涉众案件登记”板块填报个人领款信息(具体操作指引详见附件 1)。集资参与人申报的银行账户需为本人名下常用的 I 类储蓄账户(申报前请先确认该银行账户不存在被冻结、被限制收款金额、休眠状态等无法收款情况,否则将无法收取款项;线上已完成申报的,无需另行线下邮寄收款材料),经核实集资参与人收款信息无误的,本院将分批划付;对虚假申报、冒领的,本院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本公告附件 2 已对集资参与人遇到的常见问题进行汇总解答,请查阅。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2:常见问题解答.pdf
附件3:收款账户确认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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