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仙桃新闻

我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再次上调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7日 来源:仙桃日报

  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将从2019年1月1日起,为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5.15%,预计将惠及我市7万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这是我市退休人员养老金的第15次调整。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调整延续了湖北省2017年以来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的调整办法,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结合。

  “定额调整”: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0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

  “挂钩调整”: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同时,每人每月以本人2018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5%。

  “适当倾斜”即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薪金制的,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者,2018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艰苦边远地区的“适当倾斜”。

  据悉,此次调待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通过原渠道于7月底全部发放到位。以上调整办法,具体到每位退休人员,由于参加工作时间早晚、退休时间早晚、在职时缴费年限长短、缴费水平高低、现在年龄大小的不同,每个人增加的金额会有所差别。 (特约记者  张加文)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仙桃网(cnxiantao)、嗨仙桃
(hai_xiantao)官方微信。

新闻图片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