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启动
10月13日,我市启动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年缴费标准为400元/人,集中缴费截止时间为2027年1月31日。
据了解,2027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为除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参保不受户籍限制。个人缴费标准保持400元/人/年不变,对特殊困难群体个人缴费给予资助,资助后,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个人不缴费;城乡低保对象个人缴费40元/人/年;防止返贫致贫对象个人缴费200元/人/年。有多重身份的特殊困难群体,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资助参保政策,不得重复资助。
参保居民可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缴纳。线上可通过“鄂汇办”App、湖北省电子税务局等为自己或他人代缴;线下可通过市民之家医保窗口、代征银行网点、镇办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缴费。新参保人员或变更参保地人员可通过“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线上登记或变更,或携带身份证件前往就近医保窗口线下办理。
市医保部门提醒,居民未在集中参保缴费期(2027年1月31日前)缴费的,将有3个月的固定待遇等待期。如2025年断缴医保,2026年居民医保也未在2026年12月31日之前补缴的,2027年即使参加居民医保将有4个月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请广大城乡居民及时办理参保缴费,避免逾期影响医保待遇享受。(记者 汪涵 通讯员 卓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