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劳动争议速调快裁新机制
近年来,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对拖欠工资争议、工伤争议、重大集体争议等案件推行简易办案程序,开展了“六快”,即“快立、快送、快调、快审、快裁、快结”的有益探索,建立了速调快裁新机制。据统计,2021年以来,共有135件案件按速调快裁结案处理,其中,速调104件,速裁31件,获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快立。以打造“暖心仲裁”为出发点,以立案事项“打包办”“零跑腿”为目标,推动劳动争议仲裁立案登记制改革,将法定5个工作日立案期限缩短为当日立案、当日受理。
快送。将受理通知和开庭通知一次性送达至当事人,并将立案审查、组庭排庭、开庭通知、文书送达四个环节整合为“一件事”,群众办事从跑三次减少为只跑一次。
快调。建立“三必调”制度,实行庭前、庭中、庭后必调,为“快调”提供制度保障;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促使双方和解;通过电话、微信、QQ等形式实行“不见面”“不接触”调解。
快审。对用人单位放弃答辩期的案件,安排在当天或立案后5天内开庭审理,大大缩短了庭审周期。实行要素式庭审,对无争议要素进行确认,对有争议要素展开调查,提高庭审效率。
快裁。设立速裁庭,对那些案前已经开展多次调解的案子实行当庭裁决,符合条件的实行终局裁决,体现仲裁的法定效力,减少劳动者诉累;在裁决环节,使用要素式模板制作裁决书,节省裁决时间。
快结。对列入速调快裁的案子,缩短案件结案周期,提高当事人的维权效率,能调解的在10天内结案,案情复杂的30天内结案,远低于法定的45天结案期。(记者 尹立群 通讯员 吕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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